一、表现重点
重点是指表现内容的集中点。名片设计在有限画面内进行,这是空间上的局限性。这种限制要求名片设计不能盲目求全,面面俱到,什么都放上去等于什么都没有。
名片设计时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有关的资料,加以比较和选择,进而确定表现重点。因此要求名片设计者要有丰富的生活的知识、文化知识的积累。积累越多,构思的天地越广,路子也越多,重点的选择亦越有基础。
二、表现角度
这是确定表现形式后的深化,即找到主攻目标后还要有具体确定的突破口。如以商标、牌号为表现重点,是表现形象,或是表现牌号所具有的某种含义?如果以商品本身为表现重点,是表现商品外在形象,还是表现商品的某种内在属性?是表现共组成成分还是表现其功能效用?事物都有不同的认识角度,在表现上比较集中于一个角度,这将有益于表现的鲜明性。